【1966年養女集團結婚】#年記1966 #嚴忠政
早年臺灣因經濟貧困與習俗所蔽,存在許多出養女兒的情況。這些女孩幸運者得到養家照護,得以平安成長,不幸者遭受虐待,甚至逼良為娼。1951年經呂錦花奔走籌畫,「臺灣省保護養女運動委員會」得以成立,並開始推動改善養女處境的工作,養女集團結婚是在此背景下推動的措施之一。在這一天披上白紗的新娘想必有著各自不同的坎坷,但對於愛情與幸福的渴望或許是相似的。
|年記書摘
|年記:1966 嚴忠政
「不能離開愛情
所以我們先是創造擁抱
在彼此的皮膚接近
萌芽的觸感
或者瓜果的香氣
梨汁的甜美
說完幸福
你們會說依然記得
記得這一天
像拿起火石敲出星星的燃點」
──〈養女的婚禮〉,《年記 :1966 嚴忠政》*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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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註
█關於年記系列
由報時光與尖端出版聯合企畫,每個年份挑選30組具有「時代感」的老照片,邀請當年出生的作者撰文而成的老照片新文集,並收錄具有代表性的老報廣告以及新生事物,讓那些令人留戀令人懷念的美好時光,躍然紙上。
█設計概念與裝禎
每張老照片歷經數十年時間,能再次展現實屬不易。這些照片或許是底片翻攝或相紙掃描,帶有略為泛黃的色彩、斑點或刮痕等歲月痕跡,都真實地記錄了當下那一刻的時空。
日期:1966/08/12
圖說:省養女會主辦的第十一屆養女集團結婚,十二日在台北市國軍英雄館舉行,新娘梳化妝。
攝影:陳明輝
來源:聯合報
歷史新聞
【1966-08-13/聯合報/03版/】
養女集團結婚
【本報訊】省養女會主辦的第十一屆養女集團結婚,昨(十二)日下午在台北市國軍英雄館舉行,十四對新人在國民黨中央黨部第五組副主任彭德、百餘位中外來賓的祝福聲中,締結了美滿姻緣。
本屆養女集團結婚由彭德任證婚人,內政部社會司長劉修如,「養女之母」呂錦花分任男方和女方的主婚人,高玉樹、陳炳寰、皮以書、盧小珠等任介紹人。
呂錦花為十四位「女兒」出閣,昨天整整忙了一天。她幫她們披紗戴花,仔細檢查每一個人的化妝。等一準備就緒,還要諄諄告誡她的「女兒」,今後要孝順公婆,體貼夫婿。
養女會送給每位養女一套精美的嫁妝,各機關團體也分別送致禮金和禮品。
婚禮上,彭德、劉修如、國際婦女會代表傅德夫人等,曾先後致詞,為這十四位養女的美滿婚姻而祝福。